| 113********272618N-202610-00004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10-14 | |
| 环建审,〔2026〕,4046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县污水处理设施提升配套管网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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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县污水处理设施提升配套管网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核,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涉及**县郭河镇、同大镇、柯坦镇、汤池镇、矾山镇、**镇、岗湾街道,总投资27765.7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65.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改造污水管道总长约43.587km,其中**污水管道长约 12.04km,改造污水管道总长约31.547km;****泵站 3 座、****泵站 2 座;**雨水管道总长约9.37km,改造雨水立管 4.2km;对 6 ****处理厂改造;柯坦镇**1****处理厂,处理规模 0.3 万吨/天,建成运行后,****处理厂、****处理厂不再运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一百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碧波****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该项目经****委员会备案(庐发项〔2026〕152号),项目编码为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六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为减缓工程环境影响,确保周边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地形地貌。
(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确保周边环境敏感区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妥善处置施工垃圾。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处理厂工艺为“粗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AO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规模为 3000 吨/天,厂区污水排入本厂处理。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加强进水源头控制和管理,进****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要求,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0mg/L、1.5mg/L;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 ****处理厂 I 排放限值要求,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0.3mg/L、10mg/L;其他水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年排放量分别不超过 32.85 吨、1.6425 吨、0.3285 吨、10.95 吨。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处理厂应合理布局恶臭污染源,各构筑物产臭点均加盖密闭负压收集,污泥脱水机房废气经负压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相关规定。
(五)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
(六)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污泥转移运输过程中应做好污染防范及环境管理工作,防止对环境的影响。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柯坦镇污水处理区的格栅渠、调节池、生化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出水组合池、加药间、污泥池、危废暂存间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八)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厂建设一座 1030m3 应急事故池,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九)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十)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报告表》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6 年10 月14 日
抄送:****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办事处,县生态****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