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城厢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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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0-14 14:5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38 ;传 真:0594-****008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司

****公司第二实验室**项目

**省**市**区**镇山中街199号25号楼

******公司

项目拟租赁**市城****集团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物面积为2988.05m2

,每年预计监测水样1500份、气样1000份、土壤100份、噪声1500份、污泥200份、固废500份、农产品500份、水产品200份。项目职工人数50人,无食宿;项目年工作日约300天。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仪器和容器后期清洗水经“pH调节+微电解+沉淀+pH调节+消毒”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冲洗水、末次荡洗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处理厂处理。配置样品废水及初次清洗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36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药品液、废药品瓶、过期药品及包装、样品废渣、废活性炭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农产品、水产品废渣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