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陆基渔业养殖项目(EPC)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名称 | **县生态陆基渔业养殖项目(EPC)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县生态陆基渔业养殖项目(EPC),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济河街道,占地面积430亩,建设****基地,建成后用于鳜鱼养殖。主要建设内容为**150个循环水成鱼养殖棚,每棚占地面积1060㎡,共配备300套联动组合式循环水养殖系统,以及完善的循环尾水处理工程、循环原水处理工程、智慧渔业综合管理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 | ||
| 项目地点 | ****县济河街道 | ||
| 代理机构 | **** |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8、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 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 不通过申请人 | 不通过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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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9日 | ||
| 监督电话 | 0537-****6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