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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虾稻一号”稻谷(湿谷)
收购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现委****交易中心面向全市征集“虾稻一号”(鄂审稻****0044)的种植主体收购湿谷,因业务特殊性,本次采购采用多方征集、分散采购、统一结算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收购主体:****
二、收购品种:“虾稻一号”(鄂审稻****0044)
三、收购对象:**市内种植“虾稻一号”的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
四、收购价格:不高于1.1元/斤(湿谷),单次50吨起收。
五、收购标准:
| 项目 |
标准 |
处理方式 |
| 湿谷水分范围 |
≤28% |
收购质量标准湿谷水分控制在28%以下,水份超过28%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每百斤扣除1元。 |
| 镉含量 |
<0.2mg/kg |
超标拒收 |
| 霉变、发芽 |
无 |
发现拒收 |
| 色泽气味、籽粒完整 |
正常 |
异常拒收 |
| 杂质(初检) |
≤3% |
超标可初扣或拒收,最终以烘干清理后为准 |
六、收购数量:约2万吨。
七、报名方式:在本公告公告期内,有意向出售“虾稻一号”湿谷的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均可****交易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信息:
1.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种植规模及预估产量
3.种植位置(明确定位)
联系人:毛先生 188****0993
朱先生 180****2999
八、结算方式:经****人员现场查勘、取样合格后过磅,根据过磅重量签订收购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出售方向收购方开具发票,收购方根据发票及合同向出售方支付相关款项。
九、交割方式:根据收购方指定烘干厂的实际距离决定交割方式,实际距离≤5km的,由销售方直接送至收购方指定的烘干厂,收购方不承担运费。实际距离>5km的,另行协商。
十、本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