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公共空间提升改造EPC项目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公共空间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1、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及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毫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毫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毫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相关表述,投标文件中相关格式评审时不做要求。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更正为:
综合监管部门:****委员会
地 址:**县周元西路146号一楼公管室
电 话:0558-****369
行业监管部门:****
地 址:**县庄子大道81号五楼建管股
电 话:0558-****272。
3.招标文件P59-第二节 定标办法“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更正为:3.1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24小时内确定,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原则上包括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一般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如因本单位专业力量不足,招标人可以邀请与其具有管理、控股关系的上级单位或下属单位的人员作为****委员会,如按上述****委员会成员的,可以邀请其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作为****委员会,邀请的外部专家****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临时聘用人员、内部监督人员原****委员会成员。标书代写
3.2定标委员会设组长一名,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签订承诺书,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给予明确的意见,并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终身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机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好处。
招标人:****、**县****公司
电话:0558-****105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558-****507
日期: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