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河芷江段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砂石**储量报告编制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10-14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爱建****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水河芷江段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砂石**储量报告编制委托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水河芷江段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砂石**储量报告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完成水芷江段河道采砂规划(2023-2030年)的11个可采区(公坪、浮莲塘-长泥坪、罗旧、尧头洲、门坎岩-恶滩、**坪、春阳滩、皇后滩、天星塘、小滩脚、**滩可采区,可采区河道总长27.3km)的水下地形测量、河床砂石层勘探及砂石颗粒分析等,并编制砂石**储量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1 | 爱建****公司 | 水河芷江段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砂石**储量报告编制 | 否 | 详见 | 详见附件 | 1 | 项 | ****000.00元 | ****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行。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合同总价包含项目现场勘测费、钻孔勘探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服务费、税费、技术修改、报批配合等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但不包含项目作业准备费、专项措施费,该部分费用待项目整体完成后,依据项目实施应当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予结算。
2.甲方负责及时向县财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资金,落实付款来源。乙方提交合格报告送审稿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本采砂项目正式实施开采或完成“招拍挂”县财政部门取得出让收入后5日内,甲方付清剩余全部款项;但无论何种情况,最迟不超过6个月,甲方应当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剩余壹份用于财政资金申报及付款备案,全部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9月23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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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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