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办事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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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 **新****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元):1,49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满足****办公及业务用房需要,保障街道运转及工作的开展,需在**新旧动能转****办事处境内租赁一处办公场地。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办事处办公及业务用房需要,保障街道运转及工作的开展,需在**新旧动能转****办事处境内租赁一处办公场地。拟定如下条件:办公场所应具备良好便利的环境及交通条件,产权清晰,建筑面积满足需求,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停车场、物业管理;办公场所具备水、电、空调、网络、通讯及道路、管网、绿化、消防等条件;根据所需办公条件及长期租赁需求,确保高效的办公效率,节约时间,节约成本。根据上述所需客观条件,经前期调查了解、对比,满足租赁条件的办公场所仅有目前****所属的中科新经济科创园B2地块6#楼,****办事处开展工作、节约资金,满足办公等各方面要求。
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第十四条“无法调剂或者置换解决办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场租用,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代替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新****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单一来源文件等不存在任何有倾向性、歧视性情形。****所属的中科新经济科创园B2地块6#楼可以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先行区崔寨街****中心1-2号楼999室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张力、魏敬敏、李彬、马洪梅、李根东

九、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2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宗主任

联系电话:****1001

地址:**新****管理委员会崔寨街道中科街北侧

监管部门: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4016

地址:**市**区大桥街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貟天宇、慈颜、付小凌

联系电话:151****8483

地址:**市**区堤口路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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