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京抚线(七里台至**村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沥青混合料加工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评审工作于2026年10月14日在**省**市结束,****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公示如下:
| 序号 | 推荐意见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预期成交价(元) | ||
| 不含税总价 | 运费 | 评审价 | |||
| 1 |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 **** | ****334.50 | ****298.00 | ****1632.5 |
| 2 |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 ****开发区****公司 | ****846.50 | ****900.00 | ****4746.5 |
| 3 |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 | **宜通****公司 | ****328.00 | ****542.80 | ****5870.8 |
评审价=响应函主要信息一览表填报不含税总价+运费
注:①运费=运距(km)×运费单价(0.7 元/t﹒km)×数量(t);计算数量为本项目预估总供货量238680t,该数量仅用于评审,不作为实际加工数量;运距取供应商供料地至**市102 国道小**大桥(详见后附图示)高德地图驾车最短路线距离,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供应商须提交完整高德地图路线截图,截图应当清晰展示起点、终点、行驶路线、里程数值;供应商未提供高德地图路线截图或者截图辨别不清晰,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②实际产生的运费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运输单位,不支付给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纳入合同结算价款;③评审价仅作为供应商推荐次序排名依据,本项目结算单价以供应商填报的《固化清单》中的单价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公示期为1日,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其中供应商异议应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集团****中心 电话:024-****0776
**交投****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5760
****纪检部 电话:024-****0066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造化街道闸上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4315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南街372****广场16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4-****4554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