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我局拟对源头环保废金属及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9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源头环保废金属及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项目 |
| 2、建设地点 | **市水****社区合兴组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怡宁****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项目,位于**省**市水****社区合兴组,位于**经开区范围内,项目设置一条通用拆解线,采用间歇式批次生产,实现多品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线拆解。建成后年拆解废洗衣机10万台、废空气调节器2000台、废旧电脑主机(微型计算机)2000台、废电冰箱5000台、废电视机1万台(含电脑显示器)、其他废小家电(废吸油烟机、废电热水器、废燃气热水器、废打印机、废复印机、废传真机、废监视器、废移动通信手持机等)5000吨。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容积3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洗手废水,依托临时简易化粪池(2m3)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2.废气 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燃油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项目物料临时堆放场采取遮篷遮蔽措施;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路面,保持清洁;对驶离施工场地车辆的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建筑垃圾、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及时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对装修场地加强通风换气,降低装修废气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噪声为设备噪声及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在距离居民点较近的路段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临时隔油池浮油、化粪池污泥。项目开挖、回填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往手****填埋场处置;临时隔油池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但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如纸壳等可回收废****回收站,其他如包装泡沫、包装袋等当天拉运至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工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废水为平衡盐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吸尘器进行地面清洁,无车间清洁废水产生,项目平衡盐水采用专用收集桶进行收集,采用小型电热蒸发器进行蒸发干化处理,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60m3)收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厂区不提供食宿,职工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容积2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废气为废旧空调拆解、废旧电冰箱拆解、废旧洗衣机拆解、废旧液晶电视/液晶电脑显示器、其他废旧小家电拆解、塑料破碎产生的粉尘,废旧电冰箱、空调制冷剂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各废旧电器拆解工位和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16个拆解工位,每个工位配1个,共16个集尘罩,集尘罩均自带一根收尘管道,均接入一根废气总管)收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拆解预处理过程中,在制冷剂与润滑油抽取工位采用冷媒回收机对制冷剂进行收集储存,含氟制冷剂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在空调器内为液体状态,采用冷媒回收加注机维持负压状态,使其在气态抽取并保存在钢瓶中,制冷剂回收废气呈无组织排放,设置全封闭式(预留车辆进出口)生产厂房+机械通风措施,确保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确保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噪声为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废旧电器拆解废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吸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润滑油、平衡盐水干化盐、生活垃圾、含油手套或抹布。 本项目废旧电器拆解产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废旧电器拆解产物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废塑料/塑料碎片、废铁、废铝、废铜、废橡胶、一般玻璃、废电子杂件、液晶面板、电容器、配重材料、钛合金、陶瓷板、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电动机、压缩机、废电线、电源、电池类(锂电池)、墨盒和硒鼓、显示屏、排线。 废旧电器拆解产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制冷剂、废矿物油、背光灯管、电路板、主板、CPU、驱动器、内存条、硬盘、光驱、软驱、显卡、声卡。 上述一般固体废物除洗衣机配重不能回收利用,运至合法固废场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均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旧电器拆解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6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平衡盐水采用小型电热蒸发器进行蒸发干化处理,干化后的盐渣须委托第三方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别确认属于危险废物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时,优先开展**化利用:盐渣检测指标满足《工业氯化钙》(GB/T26520—2021)产品质量标准,可外售给具备资质单位作为工业盐原料;若检测指标无法达到产品标准,则密闭包装后送**省具备相应资质的****填埋场无害化填埋。鉴别未完成前,该盐渣暂按疑似危险废物管控;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手套或抹布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制冷剂与润滑油抽取工位为重点防渗区;改良式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暂存区、拆解物暂存区、拆解及破碎区为一般防渗区。除绿化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降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