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盘南年产5万吨石粉、5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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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盘南年产5万吨石粉、5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29

2026年9月29日,我局拟对盘南年产5万吨石粉、5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9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盘南年产5万吨石粉、5万吨石膏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省**市**市大山镇高山村盘南大道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改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2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环盘表审〔2021〕36号),生产磷石膏轻质抹灰砂浆10万t/a,后扩建新增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于202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环盘表审〔2023〕32号),生产聚羧酸减水剂2.1万t/a、速凝剂0.58万t/a。2023年10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拆除所有现有生产线(磷石膏轻质抹灰砂浆、聚羧酸减水剂、速凝剂生产线),**粉磨生产线,外购石灰石、脱硫石膏等原辅料,通过破碎、磨粉、筛分等物理工艺生产石粉、石膏粉,年生产5万吨石粉、5万吨石膏粉。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施工,由于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设备已被拆除,本次施工主要内容为生产设备、成品仓、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水环境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改良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焊接废气、改良式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期间通过关闭厂房门窗、材料运输全程苫盖、作业区域定时洒水抑尘、开展施工人员环保培训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周期短、污染影响短暂;运输车辆尾气为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通过使用合规燃料、加强车辆保养维护、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可有效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焊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并配套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施工期依托现有地下封闭式的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如厕废水,恶臭逸散量较少,并通过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先进施工工艺,严控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定期保养施工设备、规范人员操作;合理优化施工布局,科学规划施工工序与作业时间,缩短施工周期;同时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人为噪声产生。采取上述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装垃圾、含油废旧手套棉纱及废机油。包装垃圾(如包装泡沫)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与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生产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定员为15人,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经已建改良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初期雨水收集池依托已建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尘降尘及绿化灌溉,不外排;厂房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

废气为原料仓装卸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粉磨筛分粉尘、成品仓呼吸粉尘、成品装车粉尘、厂区汽车尾气及化粪池恶臭。项目上料、破碎、粉磨、筛分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均通过工位集气罩有效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4#)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仓呼吸粉尘依托仓顶自带收尘装置及密闭仓体实现大部分粉尘回收利用;未收集逸散的少量无组织粉尘及原料仓装卸扬尘,依托全封闭式钢架生产厂房(仅保留车辆进出口)封闭围挡,搭配厂区洒水抑尘措施大幅削减粉尘逸散,同时在厂房与办公楼之间布设乔木绿化带,减轻对办公区域的大气影响,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汽车尾气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地埋式的改良式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场区加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有效抑制恶臭逸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厂区运输交通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定期检修维护,避免设备故障产生异常噪声,规范生产作业、推行文明施工,减少人为碰撞噪声,从源头控制噪声源。通过保养车辆、严控车速、禁止沿线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方式减少运输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地面积灰、不合格产品、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污泥、废含油棉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

除尘器集尘、地面积灰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出售;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改****园区管理部门安排定期清掏处理;沉淀池污****砖厂制砖;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含油棉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应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厂房、初期雨水池、1#、2#原料仓、一般固废暂存间、成品库、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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