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铝塑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市支塘镇支何路29号10幢 | **** | **约****公司 | 年产铝塑复合材料3850吨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淋膜、复合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以厂界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 |
| 2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项目 | **市尚湖镇冶压路236号1-3幢 | ******公司 | **中正****公司 | 年生产劳动防护用品50万件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胶粘、成型废气、注射鞋底、胶粘鞋底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排气筒排放;注射鞋底工艺产线打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胶粘鞋底工艺产线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