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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晓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制衣厂旁的两块土地,地块面积分别约210.4平方米和667.4平方米,土地计租面积共约877.8平方米,土地上建设有面积约600平方米的星棚,租赁期限为10年,时间从2021年6月20日起至2031年6月19日止。因李晓强租金交至2026年6月,社区多次通过电话、现场催告等方式催收租金,并向其派发律师函督促履约。经查实,李晓强已于2026年7月搬迁离场。后续社区通过现场核查、电话联络、现场张贴通知的方式联系租户,均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
经“两委会”商议和小区户代表表决,因李晓强中途违约离场,按合同约定全额没收租赁保证金25808元和水电保证金20000元,合同租赁关系至2026年7月31日终止,土地上建设的星棚无偿归第12小区所有。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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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