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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精度****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高新区前江产业园;
建设类型:**;
项目概况:****拟于**高新区前江产业园投资**高精度****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厂房等建筑面积约3000m2,设置钢管、带钢及新能源配件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及公辅设施。项目建设后将形成产能年产异型钢管10万吨、黑管18万吨、镀锌钢管10万吨,退火带钢15万吨、镀锌带钢15万吨、冷板带钢10万吨,新能源配件10万个。项目已于2025年5月29日在池****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 :****。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街道高新区通港路89号
联系人:周明亮联系电话:138****8098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省安****开发区****开发区**路366号瑞祥大厦8层
联系人:夏浩
联系电话:139****0083
电子邮箱:****@139.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级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SUQV4-fESz2BvXlt_T_8aApwd=1111 提取码: 111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