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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二十条、《**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和《**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对《广钢公园AF040217地块及AF040201地块南侧部分绿地园林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予以备案。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 广钢公园AF040217地块及AF040201地块南侧部分绿地园林工程
二、备案号: ****
三、建设单位:****
四、施工单位:****公司
五、该项目要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依法依规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我局。
备案机关:**市******执法局
备案时间: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