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县下**镇200MW光伏治沙竞价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信息:本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项目主要110kV线路工程,建设架空线路24.3km,地下电缆0.35km,共**铁塔79基。起点:106°32′52.563″,37°6′37.032″,终点:106°33′42.029″,37°18′41.477″。
2026年7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县下**镇200MW光伏治沙竞价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6年9月20****环境局关于《关于******公司**县下**镇200MW光伏治沙竞价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环审〔2026〕102号)。2023年1月,**县下**镇200MW光伏治沙竞价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试运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学习环保政策,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化管理,根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期及试运营期均未受到周边群众投诉。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4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实际建设总投资40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的2.52%。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电磁、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治理。
验收调查期间,**县下**镇200MW光伏治沙竞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生态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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