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关于通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2026)第1号 ****各职工: **省凉****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31日作出(2026)川3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7日作出(2026)川34破1号决定书,指定******公司****公司****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公司已全面停工停产,且严重资不抵债。若公司继续维持与各位职工的劳动关系,不仅不利于债权人的权益,更将严重损害各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公司****公司)与全体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劳动合同解除事宜 1、全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此前已解除或事实解除劳动关系者除外),双方劳动合同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解除。 2、薪酬截止:职工的工资等计算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社会保险费用及医疗保险费用计算至2026年9月。 二、职工债权的调查、确认及分配 管理人将依法****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管理人将在调查完成后公示职工债权清单,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职工对清单记载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联系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或对管理人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职工有权向**省凉****人民法院提起职工债权确认诉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职工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公司办公区域的个人物品。逾期未清理个人物品的,视为放弃所有权,管理人将自行处理。 2.请职工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如职工个人****公司财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凭证、设备、合同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并于7日内移交管理人。 3.为保障自身权益,请职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10月14日 办理地址:**省**市**机场路188****中心A座2楼,管理人联系人:胥律师,187****1720;贾律师,185****5720. 附件 ****公司)关于通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