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酒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服务内容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食材技术要求清单:详见附件,实际需求清单包含但不仅限于附件清单内容。
2.供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每天上午6: 00之前)一次性按预约订购的数量和规格要求送货上门。如采购人因故需对到货时间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
(2)供货程序:成交供应商按约定时间报价——采购人确认价格——采购人每日下午16时之前向成交供应商报送次日采购计划——成交供应商组织送货上门——采购人验收货物——采购人签字确认货物——双方定期进行货款结算。
(3)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临时增加食材,由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
3.订购配送
(1)应急保障。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立食材储备和轮换,并制定相应的储备轮换机制。应急保障时,采购人采用小程序等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1小时内配送服务响应能力。
(2)专项保障。采购人定期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全域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对供货品种进行调整。
(3)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受理采购人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全年24小时通信畅通,计划顺畅,处置及时,收到采购人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
(5)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均具有近半年内个人体检健康证明报告。
(6)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7)成交供应商如无特殊情况,送货迟到超过一小时,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转的,所发生的金额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配送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链运输;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
(3)肉类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糜、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4)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调味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6)冷冻品质量要求: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7)豆制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9)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10)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1)禽类: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2)大米质量要求:一年内新大米,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拥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13)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二)验收方式
1. 验收以采购方验收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送货时必须按要求填制配送单据,配送单据包括食材品名、规格、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接收单位(人)、验收单位(人)等要素,配送单据由采购方相关人员共同签字 验收(不少于2人)。
2. 配送单据一式三份,应为电子单据,经验收人员签字后,采购人留存2份、成交供应商留存一份,作为验收和资金结算凭证。
3. 验收时,所供食材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调换或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采购人因未获得预算批复或次年预算压减或需求变化等其他原因经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 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由供应商提供上月所供货物的结算申请并附每批货物签收单,结算申请内容包括供货日期、菜品种类、数量、单价及汇总金额,经采购人复核无误后,供应商及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清。
(2)定价与结算要求:每月进行二次定价,每月12日、28日为定价日,其中12日确定当月16日--月底的价格,28日确定次月1日--15日的价格,价格以当日****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主副食品价格”为准。
注:定价日如逢节假日****委员会官网未发布“主副食品价格”的,则以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发布的价格为准。
1)食材的实际供货价格为:****委员会官网发布“主副食品价格”×折扣后费率;
2)如****委员会官网没有价格的,甲乙双方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食材的价格:
①如没有的食材****超市价格为准;
②以上均没有的按**其他公众等平台发布的价格为准;
③食材仍不能按以上方式确定的,则乙方应提供不****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询价,最终取平均价执行。询价前双方通过电话、微信预约的方式,提前1天与乙方确定询价时间,并留存相关记录。
以上第②、③项食材价格均不得超过甲方自行采购的价格,否则以甲方自行采购的价格为结算依据。
3)每个定价日下午18:00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15日内的可供应的副食品品种、数量及参考价格,结算价格根据上述方法确定,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未能在****委员会官网查询的价格信息,****超市或平台发布的价格信息作为佐证留存,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该月规定的二次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4.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营业执照、市场询价表于2026年10月20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市**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号楼三楼,或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发至****@qq.com,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13-****1688。
5.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计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受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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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