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西路4号、西宁路92号(含码头)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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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295万元/年(含管理费),租金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6-10-27

是否国资

是

交易机构:

****中心****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欧小姐 020-****0251

出租方

****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市**区新塘镇**西路4号、**路92号(含码头)

项目编号

****

租金底价

¥295万元/年(含管理费),租金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信息公告起始日

2026-10-1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区新塘镇**西路4号、**路92号(含码头)。出租物业占地面积为27975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2852.16平方米(其中“办公楼二楼半层区域”建筑面积为149.89平方米,不计入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用),具体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仓储物流、商铺。

拟出租期限

8年

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面积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权属人

****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附件

承诺函.pdf租赁合同.pdf出租标的明细表.pdf

出租形式

整体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协议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以下要求:

(1)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截图,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如意向承租方不属于上述类型,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若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意向承租方确认不满足承租方资格条件,并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租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具备充足履约能力(以提供2023—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每年纳税额均不低于1000万元为准)。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2023-2025年获得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承诺(详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3.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4.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5.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租赁押金金额为【租赁期首年月租金(含管理费)的三倍】。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次出租标的中“新塘镇**西路9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项目出租标的部分物业(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证载权属人为****集团公司,已更名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人变更登记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项目出租标的中部分物业(出租面积4340㎡)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实际权属人为****集团有限公司,如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配套码头年审及全部维护、运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5.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6.本项目租赁期限含免租期2个月。

7.其他情况详见**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深国誉评报字GZ[2026]第345号】等相关文件。

8.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9.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10月31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本项目最终承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0.本次出租标的中“办公楼二楼半层区域”,建筑面积为149.89平方米,不计入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用。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产权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款项,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相关款项的,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出租方交纳。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若线下提交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转入本公告公示的“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帐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若线上提交承租申请的,应在交易系统以电子钱包充值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纳时间以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订单支付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信息公告期后,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的,即为本项目合格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出租方自行决定,若意向承租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

4.本项目优先承租权人已书面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事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锦城大厦支行 账号:120********0001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欧小姐

联系电话

020-****0251

地址

**市**区天**路28****广场中座七****交易中心)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14
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西路4号、西宁路92号(含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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