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智能电力智造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智能电力智造园项目(一期)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智能电力智造园项目(一期)试桩工程
2.2建设地点:****开发区,**迎宾大道,北至东吴路
2.3合同估算价:110171.52元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付款方式:试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试桩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试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付清(无息)。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市智能电力智造园项目(一期)试桩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0171.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6年3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获取时间为:2026年10 月15日09:00至2026年10月19日17:30。
6.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6.3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7.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30。标书代写
7.2 开标地点:**市科技企业孵化园办公楼808室(右转第一栋高楼)。标书代写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吕萍
电 话:0527-****8668
实施部门负责人:王雷152****5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盛德商务大厦525室
联 系 人:王飒
电 话:136****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