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1.2 采购编号: **** 。
1.3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因原告孙朝飞诉乔小平(被告一)、******公司(被告二)及采购人(被告三)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被列为第三被告。该案已由乌****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额合计830,699.89元(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代理采购人办理本案应诉事宜,最大限度降低采购人赔偿责任与法律风险。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代理采购人办理本案一审、二审、再审(若有)应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案情、研判法律关系及责任比例,出具书面答辩方案与法律分析意见;
(2)代拟民事答辩状、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及质证意见,代理举证、质证;
(3)申请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等),跟踪鉴定程序并对鉴定意见发表质证意见;
(4)代理参加庭审、调解、和解谈判,提出处理建议;
(5)出具阶段性进展报告、结案报告。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终结之日止;二审、再审阶段(若有)以采购人书面通知启动。
2.3 服务地点:****市,含乌****人民法院及采购人所在地。
2.4 质量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案件事实开展法律服务,恪守执业准则,庭前完成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准备,及时提出抗辩及鉴定申请;每周提交进展报告,紧急事项24小时内响应;承认、放弃或变更答辩意见,达成和解、调解等重大事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人须为依法设立****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交后派驻固定服务团队。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满5年(以律师执业证载明的准予执业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的代理经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合同、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可脱敏处理。
(3)律师规模与服务团队:本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团队成员须固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服务团队中至少1名律师执业5年以上。
(4)实质性响应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针对本案的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司法鉴定程序的理解及应对思路;对**市及**维吾尔自治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判实践的适用分析;拟投入团队的分工安排及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方案须实质性响应上述内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11 时止(**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市经开区**山街461号昌源水务大厦或邮箱****@qq.com现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市经开区**山街461号昌源水务大厦。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加急标书代写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采购人: ****
地址:****市经开区**山街461号昌源水务大厦
联系人:孔洁
电话: 139****3443
9.异议渠道及监督渠道信息
异议联系人: 李燕慧 099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