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标项 |
标段名称 |
预算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 1 |
**人力**发展服务活动暨“双强汇聚”活动委托业务项目 |
381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16日15:00时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1315办公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加急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1315办公室;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5-****3229;
九、联系方式:**** 唐老师 0575-****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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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