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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祯祥利新型环保箱包配件生产项目 | **县梅溪镇建兴村 | **** | **朴诚****公司 | 项目租赁**省****公司厂房,年产4.5万套行李箱。 | 1、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浇灌,不外排。 2、注塑、吸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落实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4、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废临时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废活性炭等危废按照危废管理的有关规定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其他部门意见:县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表。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0853 、****2353(传真)
通讯地址:****中心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