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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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5-16 15:30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联系电话:****0853

二、传 真:****2353

三、通讯地址:****四楼一窗受理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嘉利达实业箱包生产项目

榕梅环评〔2023〕10号

2023/5/12

2

X125(ZX1501)池埔路口至继新路段公路工程(S308白樟池埔至白中攸太及X125白中攸太至白中继新)

榕梅环评〔2023〕11号

2023/5/16


附件(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