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7-2028****公司烟叶收购季节性用工服务(四次)进行竞争谈判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审,现将本次竞争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因烟叶收购工作需要,需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提供2027-2028年烟叶收购季节性用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烟叶收购季节性用工,每年烟叶收购期间聘用炊事员、编码员、挟烟员、堆垛员、仓管员、安全员、结算员、门卫验证员、保洁员、打码扫码员等岗位约28人和收购期间的烟叶打包装卸人员。
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5.质量标准:所承担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当年烟叶生产收购任务所需的各项用工需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竞争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2026年10月9日同时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司****公司内网发布。本次谈判结果同时在上述网站发布。
三、竞争谈判信息
1.竞争谈判时间:2026年10月14日
2.竞争谈判地点:****公司****公司七楼会议室。
3.****小组成员名单:何晓燕、詹妍斐、刘秀文
四、竞争谈判结果
成交人名称:****
成交金额(含税):779889.49元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标准:所承担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当年烟叶生产收购任务所需的各项用工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地址:**县**镇滨河路中段。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新区龙池大道烟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6-****127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航**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口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
联系人:王先生、何女士(电话0371-****8665、****1296)
电话:0371-****8665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部门:**县烟草专卖局
电话:0376-****127
日期: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