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包装袋 | 5 | 吨 | ****县**** | 无 | 无 | 无 | ZY****140018 | 无 |
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
一、**情况
1.本标的物为****(以下简称“**德福”)2026年 6月 1日-2026年 12月 1日预计产生的 5吨一般工业危固废装车、运输及处置。
2.本标的物采用甲方付费处置的原则,每吨不高于 底价。
3.该批物资以实物为准,数量据实结算,欠量不补,若超量,上浮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数量的5%;不出具质量证明书,建议意****物资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已报价的物资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默认接受该物资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质量、数量、价值及瑕疵等),不再另行对该标的物进行验收、不得以指标、质量等理由毁约或违约,我方提供的实物图片、信息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依据。
4.成交方在接到**德福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拉运出厂,确保不影响**德福正常生产运行;拉运周期及拉运量以**德福通知要求为准。
5.看货(货物相关咨询)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32****4557;提货地址:**省**县****,成交方提货过程中,**德**排专人监装监磅,结算以**德福过磅房过磅数据为准。
6.平台联系人:于筌先:150****9656。
二、资质要求
1.资质文件要求:竞价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危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经营范围)废包装袋(危废代码:900-041-49)。
2.关联主体限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母公司、****公司****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竞价,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关联主体的竞价资格。
三、合同签订及保证金扣减
1.经平台审核资质通过的客商即成为具备资质竞价方,须在竞价开始前完成积微循环平台相关注册。
2.竞价结束后,**德福凭积微循环平台方出具的《成交及服务费收取通知书》(成交****协会员))与成交方签订合同,该**为“收付费模式”,货款结算执行“先处置、后付款”原则,开票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3.成交方承担保产职责。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方自身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及时拉运,导致**德福生产受阻或产生额外仓储成本的,**德福将扣除成交方全额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取消该客商的后期**购买或处置资格,****集团黑名单。
4.竞价方须具备能够承担项目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的能力,具有回收、利用、中间堆放及处理的相关设施,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保证中间堆放和最终处置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确保不产生对环境的污染。
5.成交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方。在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
6.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100元/吨(实际提货量)的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7.意向客商须在平台竞价开始时间前将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具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的经营范围)上传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否则不能参与本次竞价。竞价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的经营范围)废包装袋(危废代码:900-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