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市2027年度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预防项目。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1)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行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
(2)在交通运输领域(行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
(3)在建筑施工领域领域(行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
(4)在即时配送(外卖、快递等新业态)领域(行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
二、征集对象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事业单位均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2027年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预算费用清单等材料,向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三、工伤预防费来源
工伤预防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盈利。对确定纳入下一年度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可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向实施机构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评估验收合格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余款。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概算,对未完成、不合格部分对应的费用予以扣除,已完成且验收合格部分经验收确认后可支付相应款项。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工伤预防项目建议书;
3.项目实施方案,含时间安排、绩效目标等;
4.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明确费用构成和测算依据。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项目验收经费保障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结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在15日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评估验收申请。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由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保障,不得从工伤预防费中列支。
六、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标书代写
地址:**市**中路159号市人力****保险处。
联系人:李作运
联系电话: 158****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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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