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局老虎头山周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剩余渣石料处置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10-1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10-23 |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县白土岗镇与板山坪镇交界处老虎头山区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剩余渣石料195.19万吨 | ||
| 评估价值: | ****0000元 | 评估机构: | **山**矿业****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山**矿权评报字【2026】055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31 |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6-10-14 | |
| 核准(备案)号 : |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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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处置的标******局申报的白土岗镇与板山坪镇交界处老虎头山区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剩余渣石料(建筑石料用**岩)控制**量195.19万吨(即940753.30立方米),其中实方石料101.69万吨(即380878.68立方米),(石渣土中的**岩石块)碎石93.5万吨(即559874.62立方米); 2、买受人需在标的物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款20%(四舍五入取整)的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买受人保证在标的物转运过程中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运时效、生产安全、现场配合、环境保护、合同稳定性等;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买受人无任何违约行为、无未决索赔、已完成标的物标的物转运任务及场地清理后,委托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瑕疵)、品质、数量不作担保。 4、买受人需接受项目管理方要求,按施工进度在指定区域接收标的,项目管理方由委托人安排指定人员组成,其它竞买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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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心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300MA47UAW48H | 企业性质: | 其他 |
| 住所: | 中国 **省 **市 宛** ****广场10幢1单元501室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关于对白土岗镇与板山坪镇交界处老虎头山区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多余石料进行处置的批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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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报名参加即表明对本次竞价会公告及《拍卖资料》各项条款的认可。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合同;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28万元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缴款凭证同委托方签订标的物处置合同。 3、买受人需在标的物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款20%(四舍五入取整)的项目实施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买受人保证在标的物转运过程中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运时效、生产安全、现场配合、环境保护、合同稳定性等;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买受人无任何违约行为、无未决索赔、已完成标的物转运任务及场地清理后,委托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开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公司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拍卖佣金发票(普票)。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瑕疵)、品质、数量不作担保。成交标的由委托人直接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管护责任,委托人、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付时间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商定。 7、项目管理方由委托方安排指定人员组成。 8、其他竞买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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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企业),不接受自然人报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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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竞买人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时限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账户转账,不能用现金交付。 处置方式: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标的物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优先用于冲抵拍卖人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依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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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生态修复石料处置合同(制式模板).pdf | ||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银行转账交纳方式,注册报名人与交保证金人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及代交,否则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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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联系人: | 李主任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138****6890 |
| 中心地址: | **省****车站侧对面产业集聚区与综合办公服务平台14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