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0月,****委托****承担 ****产业园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 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产业园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 2035年)。
规划地点:**市**区三道岭镇。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范围由南北两个片区组成,即镇区南侧片区(北区)与现有工业发展区(南区),总用地面积约11.2平方公里。其中,北区为镇区**片区,北至**路,南至露天**,****,西至戈壁荒地,面积约3.1平方公里;南区为南泉现状产业主要发展区,北至**,南至现状铁路,**行政区界线,西至露天**与现状兰炭厂,面积约8.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6-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饭店路8****政府四号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张旭伦
联系电话:135****018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路236****学院****交流中心四层401室
联系人:娄共凯
联系电话:131****738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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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