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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二、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
三、公示日期: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4-****999。
公示单位:粤桂**特****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市东融大道11号(**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308室
邮编:543000
|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 1 | 报告表 | 塑料胶轴生产项目 | 粤桂**特别试验区(**)高新片区星宇路1号第5幢 | **** | ******公司 | 本项目建筑面积881平方米,**塑料胶轴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塑料胶轴200万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