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江苏(南京浦口)中晚籼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市浦口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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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中晚籼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0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2026年产中晚籼稻购销**的权利(详细合同模板竞购人竞购前联系委托人获得)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6年产中晚籼稻2700吨(±5%,以实际入库数量为准)。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为便于本地农户售粮,本标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区域内符合标准的中晚籼稻;本地粮源不足时,可适量补充外地符合标准的粮源。

2.2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6年产中晚籼稻,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具体要求为:(1)出糙率≥75%;(2)整精米率≥44%;(3)水分≤13.5%,每高0.1%,扣量0.13%;水分>14.5%有权拒收;(4)杂质≤1%,杂质超过标准除杂后入库,并由乙方随车带回;(5)互混率≤5%;(6)黄粒米≤1%;(7)谷外糙米≤2%;(8)色泽、气味:正常;(9)其他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其中黄曲霉毒素B1≤10μg/Kg,镉含量≤0.2mg/Kg,铅含量≤0.2mg/Kg;(10)出米率≥68%(精米机打40秒,过2.0mm筛);扣价方法:以出米率68%为基准,每低0.5%扣价0.01元/500g,低不足0.5%不扣价,高于68%不增价。(11)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中标方需向委托方提供随车同行的有效检化验单(质量指标、食品安全指标),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

2.3入库价格: 2440元/吨。(为保证储备粮按时轮入和市场价接轨,允许入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以委托方和中标方双方价格确认书为准,最终入库价格以单仓为单位,以单仓入库平均价格确定为入库价格)。

2. 4轮入时间:

要求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否则视同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2.5交收地点:

****余家湾库指定仓。(规定入库期限内,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100%,否则视同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3、销售轮出粮食

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具体轮出时间详见线下协议,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仓**板价,2440元/吨(2028年轮出,在符合储备粮轮换的规定下可协商提前出库)具体参见交易清单。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中标方的权益按照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补偿。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保证金10元/吨,采购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可能风险保证金、违约金等情况,详见线下合同附件三)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八、联系方式

****:

刘沪生:152****8379

刘 亚:180****6199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

李经理159****1853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181****6697

李经理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经理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82467。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一:《****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中晚籼稻购销**交易清单-余8#(3).xlsx

附件三:购销**协议.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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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招标公告
10月19日江苏(南京浦口)中晚籼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市浦口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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