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看台及挡墙辅材、周转料具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基地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看台及挡墙辅材、周转料具采购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市**区淮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基地项目一二期总占地面积为218.97亩,总建筑面积87966.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6894.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02平方米。****体育中心、****中心、金龙美食城、公寓、大门、运动看台、锅炉房、锅炉房、附属用房等共11个单体建筑。其中,****中心10714.26平方米,****中心8725.27平方米,金龙美食城7363.58平方米,公寓60137.72平方米。配套道路总长268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44万元。
2.4 招标范围:****基地项目一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看台及挡墙辅材、周转料具采购,主要包括:钢筋施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料采购,混凝土施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料采购,模板施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料采购,外架及内防护架施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料采购,其他项目施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料采购。
2.5 交货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6 年 11 月 15 日。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2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材料或周转材料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要求。中标后,招标人随时有权核验相关资料和检测产品,如果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采取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更换产品、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条件解约、要求赔偿损失、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给予处理处罚等手段。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投标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6)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 2026 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市两江新区北城天街33号东和城5栋6楼。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1月4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市两江新区北城天街33号东和城5栋6楼大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学府大道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3-****36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两江新区北城天街33号东和城5栋6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23-****3545-831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