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10-14 15:10:07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可燃物料卸车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智造**高新片区廿新路18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计划总投资为540万元,拆除原液氨卸车罐区液氨储罐、鹤管及相应卸车设备,在原液氨罐区**1个乙醇储罐、1个溶剂油储罐,对应的卸车泵、输送泵等卸车装置,现场设置视频监控,静电消除等安全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新增储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接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厂区内实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处理达****园区****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固废:本项目产生危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建有一座2400m3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全厂危险固废的厂内暂存。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422
通讯地址:**市世纪大道767****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