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进行澄清说明。 将:社保证明期限须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 更改为:社保证明提供开标前1个月或开标截止当月。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不延期,如有疑问请联系:151****3970。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