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标段概况
标段名称:**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四标段
标段编号:****
开标时间:2026-10-12 09:30
开标地点:**市开标二室
公示期:2026-10-14至2026-10-17
2、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名:****
投标报价:壹佰叁拾肆万柒仟柒佰元整(****70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供货期:计划总工期:366 日历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涛: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6307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类似业绩:
(1)**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03标(中央发债) ;
(2)**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3****示范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总监理工程师:李涛,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6307。
(2)专业监理工程师:周雷,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1971。
(3)专业监理工程师:潘勇,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1501。
(4)专业监理工程师:余金荣,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12329。
第二名:**华盛****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叁拾肆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86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供货期:计划总工期:366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 年10 月31 日至2027 年10 月31 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黄次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8564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类似业绩:
(1)2024年度**省**市**经开区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
(2)2024年度**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3)**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4)2024年度**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5)**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总监理工程师:黄次昌,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8564。
(2)专业监理工程师:邹云,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27558。
(3)专业监理工程师:蔡年强,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8760。
(4)专业监理工程师:杨稳,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7052。
第三名:**安澜****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300.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供货期:366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传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11859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类似业绩:
(1)**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开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024年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工程监理;
(3)**市**区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监理;
(4)2025年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自监理服务003标段。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1)总监理工程师:张传佳,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11859。
(2)专业监理工程师:卢**,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12393。
(3)专业监理工程师:秦绪朋,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10283。
(4)专业监理工程师:徐小二,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009901。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监督部门
****科技局
5、其他公示内容
否决投标单位: (1)****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该技术文件 P12页,二级标题1.1.2和1.1.3缩进字符不符合要求。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470-****921
代理公司:****
联系人:周浦琛
联系电话:186****0970
监督单位:****科技局
联系人:刘欣怡
联系电话:0470-****100
2026年10月14日
7、相关附件
评标附件:《评标过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