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L-300L-3000L全自动发酵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就其50L-300L-3000L全自动发酵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50L-300L-3000L全自动发酵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
3、招标主要内容:****50L-300L-3000L全自动发酵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300.00元
交货周期:(1)设备供货与组装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0天(日历日)完成设备供货与组装;(2)调试工作按招标方通知,调试时间15天。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汇森****公司
投标总价:****900.00元
交货周期:(1)设备供货与组装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69天(日历日)完成设备供货与组装;(2)调试工作按招标方通知,调试时间15天。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其它情况说明:无。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慈湖高新区联合路518号
联系方式:吴继勋 173****55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发布。
| 公示PDF:无 |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