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大洞河乡红宝水厂工程(材料及设备部分)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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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水厂工程(材料及设备部分)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武****水厂工程(材料及设备部分)”的补遗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2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修改为: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收款收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2.交货款:按月计量支付。每月卖方提交当期供货的交货清单、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增值税发票等单据,买方收到上述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期已验收供货金额的 80%。预付款从第一期应付交货款中开始同步抵扣,并在交货款支付阶段全部扣清。

3.结算款:全部材料交付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供货量办理货物结算,完成结算办理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

4.结清款: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卖方提交经买方签署的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 28日内,向卖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结算审定金额的剩余价款。

二、涂塑钢管及管件招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注:以上文件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内容为准,本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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