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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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930-000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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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0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定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1、招标文件p37“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类似项目业绩(1 分):投标人在近 5 年内(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合同金额为11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过设计合同金额为11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EPC业绩,且投标人负责该EPC业绩的全部设计工作,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要求
答:满足。城市道路EPC合同中设计金额为11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的符合投标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丹灶镇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0757-****0003
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人:萧小姐
联系方式:0757-****2160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