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丙型肝炎核酸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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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核酸检测服务采购(第二次)公告

根****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省动员既往报告丙肝病例核酸检测与治疗工作方案的函》(闽疾控函〔2026〕3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丙型肝炎防治工作,规范开展既往报告丙肝病例核酸检测与治疗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丙肝病例核酸检测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限额以下自主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整体工作拟定周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1年,后续每年度,采购人结合当年财政经费预算落实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履约考核结果,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需双方协商一致,采购人不保证必然续期。如因财政预算未下达导致无法续签,不属于甲方恶意违约,但双方应做好已承接业务收尾工作;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履约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项目

具体内容

检测方法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的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技术

采购数量

以既往丙肝符合病例复核后需行核酸检测为准,采购人不保证送检数量,以实际出具有效报告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单价要求

按“元/人份”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20元/人份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服务含税费以及上门收样、样本耗材、-20℃及以下干冰冷冻转运、检测、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结果报告、个案数据导出、生物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须保障每**少上门收样1次,遇集中批量一次性采样或后续零星临时采样,按照采购人通知安排上门收样,供应商报价需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不得另行加价。

注意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首年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

技术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1.样本转运:样本按照UN3373B类生物安全要求,-20℃及以下干冰冷冻运输;成交供应商负责上门收样,随样本一并提交全程运输温度记录,承担运输生物安全及样本损耗责任。
2.样品编码:必须完全沿用采购人提供的唯一样品码,不得自行重新编码,实现样本结果全流程可追溯。
3.报告交付:实验室收到样本后35个工作日出具电子版正式检测报告,按需提供纸质盖章报告。
4.保密与处置:严格做好受检人员个案信息保密,残余样本、耗材按医疗废弃物规范无害化处置并留存台账。

★供应商特定实质性资格要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依据《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拟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通过技术审核,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供应商开展本项目 HCV-RNA 临床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需通过技术审核并经备案后方可对外开展临床 PCR 检测、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供应商的****实验室对应的备案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

供应商须提交密封纸质响应材料(A4打印、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附件1《丙型肝炎核酸检测服务报价表》(人份单价、包含全部服务内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本人递交无需提供);

5.检测资质材料: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所,含分子诊断执业范围)复印件、PCR实验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两****检验中心HCV核酸项目室间质评合格证明、试剂盒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6.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

本次报价自愿参与,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注:本公告附件1报价表为本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完整响应报价表载明全部服务承诺(含加急收样响应时效等),未完整响应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省**市**区紫云街道府后路37号****

3.递交要求:报价文件密封装订,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及技术符合性审查后最低报价成交法。

****小组对响应文件开展资格、资质、技术实质性要求审查,任意一项不满足即为无效报价;对全部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选取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评审小组可结合履约保障能力择优确定。标书代写

四、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地区样本收样范围、冷冻运输履约条件、业务实际情况,成交后不得以现实履约条件为由调整报价。

2.所有服务执行国家、省现行最新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检验检测相关规范。

3.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紫云街道府后路37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0809

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公告存在疑问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人。

附件.丙型肝炎核酸检测服务报价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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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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