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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申请用海位于防**龟墩附近海域,用海总面积约2.0745公顷(最终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的面积为准),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约0.2533公顷,其他围海用海约1.8212公顷,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期限40年,用于整治工程建设,用海性质为公益性事业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用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海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70-****650;
邮箱:****@163.com;
地址:**市防****镇环岛东****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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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