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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已完工,现正在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特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举报,电话:0451-****1557,公示期满后,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社会保障局将为其办理返还手续。
一、工程项目名称:**涛淇河**段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省****公司
开工时间:2020年7月27日
竣工时间:2021年6月30日
公示期:30日
二、工程项目名称:**涛淇河**段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
开工时间:2020年7月27日
竣工时间:2021年6月30日
公示期:30日
三、工程项目名称:**涛淇河**段治理工程第三标段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集团****公司
开工时间:2020年7月27日
竣工时间:2021年6月30日
公示期:30日
****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