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钱塘北苑商铺招租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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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招租项目

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区**片区**街、**路沿线

3.标的概况:**区**片区**街、****商铺招租,招租商铺范围详见清单。

4.招租方式:出租。

5.租赁价格:见清单。

6.租赁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7.其他费用:

(1)履约保证金:按5000元/间计收,间数以门牌号核定。

(2)物业管理费2元/平方米/月。

(3)电表已实行“一户一表”,商户直接向国家电网缴纳。水表已实行“一户一表”,****公司收取,部分商铺可开通燃气,但需承****公司申请开通。

(4)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实际面积,根据经营业态按**市相关文件执行。

8.装修免租期:钱塘北苑免租期3个月,租赁期限包括免租期,免租期不计算租金。

9.承租要求:

(1)为保障片区商业配套均衡、避免业态过度集中冲击现有便民商业布局,本次招租实行经营业态管控。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前向出租方书面申报拟经营业态,并承诺按填报业态依法经营,拟经营业态经出租方按业态管控要求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出租方应自收到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审核通过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方为有效,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超市类业态已基本饱和,本次超市类业****便利店、小卖部等)不在本次招租接纳范围。

(4)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承租****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合规经营。

(5)租赁标的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已实地踏勘并了解租赁标的位置、业态要求、面积、结构、质量、安全、管线等状况和周边环境。不得从事影响或干扰周边业主生活环境的经营活动。

(6)意向承租人递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挂牌公告》《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物业服务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已经完成对意向标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商铺招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与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承租人信息必须一致,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承租人。

(8)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经营,不得改变出租标的主体结构以及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按相关要求做好区域内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9)成交后,承租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承租人应按照“来建去留”的原则,即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装修,但装修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应及时处理清场,逾期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置且不予赔偿。

10.装修要求

(1****商铺前,****公司出台的《装饰装修管理方案》严格落实,装修管理****商铺150****商铺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2元计收);装修押金600元,装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装修建渣清运费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2元计收。

(2)店招要求:承租后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现有建筑结构和外观设计;单店店招长度应紧贴铺面两侧柱体中线;店招尺寸高度不超过95cm,厚度不超过雨棚外沿,上沿应贴紧雨棚,****商铺门上沿。****公司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制作悬挂。

(3)承租人装修租赁标的时,不得改变外立面、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基础)和承重结构(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或从事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装修过程须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施工需动用明火的,须向消防部门申请并取得许可。如因承租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引发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实际损失。

11.转租、续租约定

(1)租赁有效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转租、转让。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如需续租,须提前 30日提交书面申请,出租方将重新确定续租价格,承租人接受续租价格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若不接受,****商铺重新招租,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展示

标的按现状进行展示及招租,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查勘。一经提交报名,即视同认可标的实物现状、存在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所有招租约定;意向承租人若对标的现状、交易条件存在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向本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www.****.com/**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com/**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以公告形式发布。

2.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8日。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6:00止。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松花**路8****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https://www.****.com/(**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省.**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六、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0元/标的,单个门牌号为一个标的。

(2)交易保证金使用规则:交易保证金不可通用,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标的,如需竞租多个标的,需缴纳多份交易保证金。

(3)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交易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标书代写

(5)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在本所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七、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根据实际选择并删除不适用项):

√ 网络竞价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 100元/年(单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承租人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承租人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承租人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组织交易时间:2026年10月28日16:16。

八、交易服务费

1. 成交公示结束次日,承租人按成交合同首年单月的租金金额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九、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成交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扣除免租期)及履约保证金;

2.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按出租方同意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十、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51****2313。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51****2313

联系地址:**区**北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

组 织 方:**农交所******公司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189****2876

联系地址:**市松花**路8****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一楼011--012号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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