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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10-14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确认结果公示(二批次公示)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9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G322(原S318)**市山至杉树坳段公路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第二批次)项目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达到《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符合复垦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若相关权利人对复垦验收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局。若公告期内未收到权利人关于复垦验收结果的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局将正式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一、公告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79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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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