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南区区片一(宗地一、宗地二十一)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14 18:56 至 2026-10-29 18:56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32706.04 |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14-2021年 | 活动历史 | 宗地二十一地块内东北侧区域历史堆放的管材具体成分以普通碳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为主,并开展零星加工作业,进行管材下料切割、对口焊接、表面防腐涂装等工序,加工过程使用的涂装材料均为工业常用防腐涂料,主要包含普通工业油漆、环氧底漆、聚氨酯面漆及配套稀释溶剂等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宗地一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宗地二十一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商业混合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开源大道以西,中兴路以南,**市****公司以北,华美公司以东 | |||
| 经度 | 109.741244 | 纬度 | 38.22243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25 至 2026-09-0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郭圣军 | 单位联系电话 | 138****0022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正为****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圣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8****002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赵晨姿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908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高新区明珠环路创业大厦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对象为**高新区南区区片一宗地一和宗地二十一地块,地块编码为****,总面积为32706.04m2(49.06亩),其中宗地一和宗地二十一地块面积分别为11625.095m2(17.44亩)、21080.946m2(31.62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741244°,北纬38.222431°。宗地一和宗地二十一之间相隔太昌路,宗地一地块**太昌路、西至**市七****公司****油田****指挥部、南至规划路、北至中兴路;宗地二十一地块**开源大道、西至太昌路、南至规划路、北至中兴路。 宗地一地块内目前主要有办公楼、办公用房及值班室、员工食堂、停车场、篮球场、空地(种植作物)等;宗地二十一地块以原始沙丘地貌为主,西南角****公司汇通14#供热站、****电站(开闭所)及公共厕所。宗地一和宗地二十一地块为农用地,宗地一地块历史上出让给**市****公司,土地****公司,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已被依法收回转为储备用地;宗地二十一地块仍为储备地,土地使用权人未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人为****,规划用途调整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宗地二十一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文化商业混合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仍为****。 宗地一和宗地二十一地块规划用途分别属于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文化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相关规定,本次调查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开展评价。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8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地块内土壤共布设了7个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不含平行样)。由于土壤不存在污染情况且地下水埋深较深(大于15m),未开展地下水采样工作,因此不做评价。 本次调查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要求必测基本项目45项、pH值、石油烃(C10-C40)、锌、铁、氨氮,共计50项。根据实验分析结果,整体土壤各污染物含量基本与区域对照背景值趋于一致,且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上,根据第一、二阶段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调查,宗地一符合居住用地、宗地二十一符合文化用地环境要求,可用于地块后续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