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大道北56****环境局**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工业园营仔路口东侧地块二之一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工业园营仔路口东侧地块二之一,总占地面积8840.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场、机制砂生产线和成品堆料区。项目生产原料为花岗岩砂或石英石砂,采用“湿法制砂”工艺,主要生产工序为“原料进场→进料→筛分→(破碎)→水洗→脱水→机制砂”,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