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设年存栏80****基地建设项目。受****委托,******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存栏80****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码头镇黄河三路东首**
建设性质:**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39999.6平方米(60亩),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办公区、全自动蛋鸡养殖鸡舍、饲料库、成品仓库、污粪处理车间、小型原料仓库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层叠式蛋鸡笼养设备、饲料混拌投喂设备、鸡蛋分拣线、粪污处理系统等主要设备89台(套),达到年存栏蛋鸡80万只、年产鸡蛋1.3万吨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刘福生
联系电话:156****5111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滨**彭李街道黄河五****中心D座1501
联系电话:189****9496
联 系 人:孙工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