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分区HDC081规划管理单元HDC081-01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补充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黄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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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区HDC081规划管理单元HDC081—0104地块位于**省**市**区**街道小东门新村,四至范围为:**食品街,南至康复路,西至环**路,北临东官河。根据《**市**分区HDC081规划管理单元HDC081—0104地块的勘测界图》,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约50000m2(5公顷),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同时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行政办公用地(A1)。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梁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历史上早期曾是农用地,****工业园区的一部分,所以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应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本次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所检测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及对照点的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指标(除W2地下水监测井的氨氮、总硬度外,氨氮、总硬度已超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限值。但考虑到氨氮、总硬度为常规指标,无暴露途径风险,对人体健康风险较小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做饮用水开发,因此本地块区域地下水虽为Ⅴ类水质,但无需做地下水修复工作,故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阶段的工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阶段的工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第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中的二类住宅的相关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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