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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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东片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市主**闸站改造及排涝能力提升一期工程) | **市 | **** | **凯通****公司 |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对安墩闸站、黄金坝闸站、七里闸站等3座闸站进行双回路供电改造,念泗闸站、**路节制闸、便益门闸站、高桥闸站等4座闸站增设备用移动式发电机;扩建**闸站,抽排规模由4.3m3/s扩建至12m3/s;对黄金坝和通运闸站机组进行扩容改造,抽排规模分别由3m3/s和15m3/s扩大至12m3/s和18m3/s。配套对**闸站引排河(长约210m)进行生态化改造;对**河、荷花池及安墩河(涉及河道长度约3.115km)和**公园水系进行疏浚清淤和综合治理,修复加固**河、荷花池及安墩河沿线部分设施。 | 1.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具体反馈意见,无反对意见。 2.2026年9月15日—9月28****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一)施工期各类废水应落实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直接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涉水施工须采取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避免对河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二)施工期加强现场环境管理,采取施工围挡、路面硬化、防尘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淤泥、遮盖作业、在线监控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不利影响。确保满足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施工期施工单位还严格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要求,根据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三)除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四)固体废物处置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台账,做到固废管理可追溯、可查询,对固化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与**化利用;建筑垃圾、弃土一并运送至城市渣土消纳场统一处置;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恢复和周边绿化;危险废物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清杂杂物定点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本工程现场不设置取土、弃土场,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按指定区域堆放机械、建筑材料,减轻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蜀冈-瘦**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施工管控要求,避免破坏景观风貌和生态功能,施工期严禁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倾倒、排放任何施工废弃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六)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减轻环境污染,防止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