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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7C1FR09L | 建设单位法人:张旭 |
| 薛小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长城南路203号 |
| **南-白界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09.685810,109.686760,109.705350,109.703890,109.714270,109.721800,109.722110,109.722470,109.723590,109.724270,109.732210,109.732430,109.736670,109.748560,109.752100,109.756320,109.759310,109.763580,109.768150,109.783850,109.784110,109.791660,109.804420,109.808930,109.816600,109.818660,109.818650 纬度: 38.130590,38.130370,38.130910,38.110380,38.105740,38.096670,38.094670,38.093720,38.083540,38.082030,38.077700,38.077050,38.072420,38.067850,38.064830,38.063990,38.060730,38.049650,38.047470,38.045920,38.045170,38.040090,38.036190,38.027100,38.028950,38.030220,38.0315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3 |
| 榆政环辐批复〔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21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00MA7C1FR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志诚****公司 |
| ****0132MA6TXB717A | 验收监测单位:**志诚****公司 |
| ****0132MA6TXB717A | 竣工时间:2026-05-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index/cid/239/id/112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⑴ 白界110****电站保护新增工程:新增2套110千伏线路保护装置,2套110kV线路测控装置。 ⑵ **南变~白界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南~白界变110kV同塔双回线路,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19.3km,双回电缆线路2×0.06km,单回电缆线路0.07km。 | 实际建设情况:⑴ 白界110****电站保护新增工程:新增2套110千伏线路保护装置,2套110kV线路测控装置,2个110千伏GIS出线间隔。 ⑵ **南变~白界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南~白界变110kV同塔双回线路,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20.88km,双回电缆线路2×0.06km,单回电缆线路0.07km。 |
| 与环评阶段相比,建设项目变动为: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增加2×1.58km,增加了8.16%,未超过清单规定原路径长度的30%,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送电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送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 (一)前期:选址选线:无。 (二)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⑴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植被保护措施:①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植被的重要性,强化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杜绝人为破坏天然植被行为。②在选择材料堆放场、牵张场、临时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时,应注意对植被生长良好地段的避让。材料堆放场应尽量使用既有场地,牵张场应尽量选择路边无植被地段或地表植被稀疏地段。农田地段要做好表层土壤的剥离与保护,坚持先挡后推的原则,以防侵蚀。剥离的表层土及土方分别堆放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内,堆放地底层铺设彩条布,顶部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待塔基回填结束后将表层土均匀覆盖在塔基范围内,使植被容易生长。③施工前,有条件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需进行表土剥离,单独集中堆放。④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要注意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施工区域设置围栏,限制施工范围。⑤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牵张场、起吊区、工器具堆放区等区域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最大限度降低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⑥线路架设过程中,应采用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小的架线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输电线在地面的摆动,降低可能由此导致地表植被破坏的可能性。⑦对施工过程中占用的各类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植被中,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⑧秋冬季施工时,必须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的安全,避免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对一定区域内的植被造成破坏。2)植被恢复措施:①有条件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需进行表土剥离,单独集中堆放。②施工基本结束后先进行土地平整,后将剥离的表土覆盖。③塔基施工结束后需对旱地、林地、草地恢复原用地类型。④对跨越施工场地区、牵张场等临时占用的草地实施播撒草籽绿化。3)动物保护措施:①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严格管理,绝对禁止对施工区附近野生动物的违法捕杀。对明知故犯者,必须予以追究。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尽可能早的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野生动物的可利用生境,减缓建设过程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⑵ 白界镇水掌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①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各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范施工,对违反规章制度施工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饮用水水源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②加强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工程建设有关的环境保护知识、规章制度,强调施工纪律。③设立警示牌,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水源地保护范围附近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禁止随意扩展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立即对塔基四周进行生态恢复。④水源地附近施工时,应设立警示牌,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设置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不得往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乱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⑶ 防沙治沙措施:①表土剥离措施:施工前对临时施工道路及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平均20-30cm,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施工场地一角,用于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对道路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②土地平整:施工完成后,对植被绿化的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施肥。③施工临时占地绿化:塔基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灌草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原有树种。④临时拦挡:项目区地势较为平坦,可将剥离表土或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空地,需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对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8m,高1.0m,底宽1.0m。⑤临时苫盖:对塔基施工、施工便道期间开挖土方及表土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苫盖用密目网可重复利用2~3次。⑥洒水: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对每个施工临时场地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扬尘。 ⑷ 对燃气管线的保护措施:本环评提出线路跨越输气管线的塔基垂直距离管线应在4.0m以上,若塔基水平距离输气管线小于50m,则应在施工前****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施工单位需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保证管道安全。禁止在管线两侧5m范围内开挖、取土、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等作业。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做到工地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地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②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尽量实施建筑材料统一堆放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施工时物料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③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扬尘;④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⑤严格按照**市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⑵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防治措施:①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检修、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尽量减少车辆怠速空档;②应定期对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上路行驶;③严禁使用劣质油,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机械设备污染物排放量不应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架空线路施工时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架空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量很少,收集后直接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喷淋。 4、噪声防治措施: ⑴ 从声源上控制: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 施工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应限速、禁鸣,同时,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建设尽快完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⑶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及昼间午休时间施工;如确须在禁止时段内施工,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⑷ 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周围居民房屋。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环保意识,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办理合法外运手续,根据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在项目运营期间,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应。 ⑴ 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 ⑵ 保证主体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 ⑶ 对项目建设区的植被恢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2、电磁保护措施:⑴ 双回架空线路采用逆相序排列,降低线路整体对外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⑵ 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减少线路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 ⑶ 110kV架空线路满足在途经非居民区时,控制导线设计最小对地距离为7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以4k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下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等地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评价标准。 ⑷ 在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公众暴露限值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⑴ 合理选择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线路架设高度等,降低线路运行期间电晕噪声; ⑵ 项目建成运行后纳入建设单位环保技术监督监测计划,定期对线路开展声环境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4、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二、批复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文件中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定期对线路周围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检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 (一)前期:选址选线:无。 (二)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⑴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①进入施工现场前,已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在施工过程中,已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未发生人为破坏天然植被行为。 ②在选择材料堆放场、牵张场、临时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时,已避让植被生长良好地段。材料堆放场已选择既有场地,牵张场已选择路边无植被地段及地表植被稀疏地段设置。农田地段已做好表层土壤的剥离与保护,坚持先挡后推的原则,以防侵蚀。剥离的表层土及土方已分别堆放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内,堆放地底层已铺设彩条布,顶部已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塔基回填结束后已将表层土均匀覆盖在塔基范围内。③施工前,已进行表土剥离,单独集中堆放。④在施工过程中,已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未扩大施工面积,已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施工区域已设置围栏,限制施工范围。⑤已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牵张场、起吊区、工器具堆放区等区域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较小。⑥线路架设过程中,已采用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小的架线方式,已减少和避免输电线在地面的摆动,对地表植被破坏较小。⑦施工过程中占用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恢复植被。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已集中收集装袋,结束施工已带出施工区域,现场无固体废物残留。⑧秋冬季施工时,已注意生产和生活用火的安全,施工期未发生火灾。 2)植被恢复措施:①已进行表土剥离,单独集中堆放。②施工基本结束已进行土地平整,已将剥离的表土覆盖。③塔基施工结束后已恢复原用地类型。④已对跨越施工场地区、牵张场等临时占用的草地实施播撒草籽绿化。 3)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宣传、教育,已强化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②施工过程中,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已严格管理,未违法捕杀野生动物。③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已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和重建,已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野生动物的可利用生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⑵ 白界镇水掌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①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已严格遵守各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范施工,无违反规章制度施工行为。②已加强对建设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工程建设有关的环境保护知识、规章制度。③已设立警示牌,已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已严格控制水源地保护范围附近塔基施工范围。塔基施工区域已设置围栏,未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已及时对塔基四周进行生态恢复。④水源地附近施工时,已设立警示牌,已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管理,未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设置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未发生往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乱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 ⑶ 防沙治沙措施:①表土剥离措施:施工前已对临时施工道路及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施工场地一角;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地表,对道路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②土地平整:施工完成后,已对植被绿化的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施肥。③施工临时占地绿化:塔基完工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灌草绿化。④临时拦挡:已将剥离表土或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空地内,已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拦挡,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采用“品”字形紧密排列的堆砌方式;已在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临时挡墙采用梯形断面。⑤临时苫盖:已对塔基施工、施工便道期间开挖土方及表土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⑥洒水:施工期间,已对每个施工临时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⑷ 对燃气管线的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跨越输气管线的塔基垂直距离管线均在4.0m以上,塔基与输气管线水平距离均大于50m。项目未在燃气管线两侧5m范围内开挖、取土、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等作业。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已做到工地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地基开挖、桩基施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已严控扬尘污染;已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②已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已实施建筑材料统一堆放管理,减少搬运;遇恶劣天气已加蓬覆盖,定时洒水防尘;施工时物料已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建筑垃圾已及时运走;③已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无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保持工况良好,已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已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抑尘,降低了运输扬尘; ④未在4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已采取遮掩,降低扬尘,已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⑤已严格按照**市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已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无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⑵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防治措施:①已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检修、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降低了车辆怠速空档;②已定期对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③项目未使用劣质油,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机械设备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架空线路施工时生活污水已利用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架空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已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喷淋。 4、噪声防治措施: ⑴ 已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已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 施工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已要求限速、禁鸣,同时,已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施工进度,减少环境影响。 ⑶ 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间已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及昼间午休时间。 ⑷ 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已远离周围居民房屋。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已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环保意识,无乱堆乱放。施工期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已按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办理合法外运手续,并根据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已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应。 ⑴ 已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 ⑵ 已落实和兑现项目生态恢复费用。 ⑶ 已安排专人对项目植被恢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2、电磁保护措施: ⑴ 项目双回架空线路采用逆相序排列。 ⑵ 已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 ⑶ 经监测,项目各监测点位测量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⑷ 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纳****公司监督性监测管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⑴ 已合理选择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线路架设高度等,线路运行期间电晕噪声较低; ⑵ 经监测,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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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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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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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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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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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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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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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