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飞凤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县飞凤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和补遗:
一、答疑部分
提问1:总监理负责人要求需要投资咨询工程师不合理,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是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相关的内容,否则有严重的针对性设置条件之嫌!
答:“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要求为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商务加分条款之一,该设置意在择优选取既具有施工阶段管理能力也具备项目前期决策、论证、策划经验的全链条复合型专业人员,条款设置均根据项目情况及需求进行设定,匹配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涵,不存在针对性设置条件的情况。另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欢迎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量参与投标。
提问2:本项目业绩时间窗口设置畸短、业绩规模门槛畸高,严重脱离项目建设客观规律和市场实际。大量同类项目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却强行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实质上是变相设置不可能完成的证明条件,涉嫌为特定主体量身定做、排斥其他竞争者。合同协议书系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足以证明项目**关系、项目规模、工作内容及同类项目实施经历。强制要求竣工验收报告,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本项目业绩时间、规模及证明材料的要求均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技术难度及管理需求进行设定。业绩合同可证明签约事实;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更加能够完整证明业绩的实施完成度及服务成效真实性,有力验证投标人同类项目履约能力。招标文件业绩条件设置不属于不合理限制,不存在变相设置不可能完成的证明条件或为特定主体量身定做、排斥其他竞争者的情况。另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二、补遗部分”内容。标书代写
提问3:牵头单位仅是联合体的对外代表,绝不等于联合体内全部工作均由牵头单位实施。联合体内部完全可以根据协议分工,由成员单位分别承担相应工作。现行条款罔顾联合体内部工作分工,粗暴地一刀切限定业绩只能由牵头单位提供,是对联合体法律制度的公然曲解和践踏,是对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明显不具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答:本项目要求牵头单位提供相关业绩是基于牵头单位作为联合体对外责任主体,需具备统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履约能力,其项目统筹管控能力的经验也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该设置合法合规且并未曲解相关规定,不存在对潜在投标人权益的侵害。另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欢迎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量参与投标。
提问4:一、我司完全具备本项目所需同类业绩。若我司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已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本项目相应工作内容,则我司业绩依法依约当然应当作为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定。现行条款竟仅因我司不是牵头单位,就一律不予采信,直接导致具备真实业绩、能够实际履约的联合体被判定不满足业绩要求并遭排斥在外。该等规定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严重违背联合体投标制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必须立即纠正。
答:招标文件业绩认定规则是结合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的需要,并非否定联合体内部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对外责任主体,需具备项目总体统筹管控的同类业绩经验;联合体成员单位可按协议承担相应工作。以上条件均根据项目情况及需求进行设定且契合项目实际管理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另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欢迎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量参与投标。
提问5:2、项目争资业绩
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成功争取到资金的项目资金申报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得4 分,本项最多得4 分。标书代写
注:1.提供咨询服务合同与资金落地****政府专项债券信息披露表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
2.争取资金类别包含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请问该业绩牵头单位或则成员单位提供都可以吗
答:该业绩牵头单位或则成员单位提供都可以。
提问6:本项目为带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人员资质条件要求十分奇怪,通过市场摸排,发现满足的单位特别少,业主存在明显为*******量身定做的条件。
答:本项目设计人员资质条件及其他所有条件均根据项目情况及需求进行设定且合法合规。另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意在择优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单位实施本项目,欢迎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量参与投标。
二、补遗部分:
| 招标文件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3.业绩要求”中“注:第5条” |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别及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监理业务手册)。若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别及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款商务评审标准“1、全过程咨询业绩要求”中“注:第5条” |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商务部分中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别及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商务部分中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监理业务手册)。若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别及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
注:以上答疑和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和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昂****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