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石马河流域樟木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莞樟路段)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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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石马河流域樟木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莞樟路段)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市石马河流域樟木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莞樟路段)概算的函》(东公函〔2026〕33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总院****公司编制的**省**市石马河流域樟木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莞樟路段)(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900-04-01-74984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开展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排水河渠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300一DN1200 雨水管网2045米,雨水检查井45座,DN400一DN1000污水管网659米,污水检查井23座,DN200一DN300给水管网369米,为满足百年一遇防洪要求,改造加固片区排水河渠及拆除重建石马河大桥,改造莞樟路范围约886米。大桥总长约553米,桥梁防洪频率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设计,桥梁两侧河道堤防工程防洪标准采用五十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道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标准横断面采用双向八车道并设置慢行系统,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7799.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50.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24.34万元,预备费用962.6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6561.4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23638.21万元,樟木头镇承担4160.83万元。
五、****事务中心作为项目单位,由**市****公司作为集中建设管理单位,建成****事务中心管养。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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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运输局、樟木头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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